?近日,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《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鮮明亮出優與劣的“標尺”,拉緊上與下的“準繩”,打破進與退的“慣例”,對健全能上能下的選人用人機制,建設德才兼備、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,具有十分重要而深遠的意義。
明確優與劣的“標尺”。此次《規定》的出臺擲地有聲,針對干部的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與所任職務要求不符的實際,總結認定了15種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情形,警示各級干部時刻保持危機感,以時不我待、只爭朝夕的緊迫感干事創業。唯有讓擼起袖子加油干的干部“上”得去,讓濫竽充數混日子的干部“下”得來,才能進一步消除不作為、亂作為的不良風氣,不斷建好建強領導干部隊伍。
拉緊上與下的“準繩”。樹立科學的選人用人標準與導向,必將形成“千里馬”競相奔騰的良好局面。因此,組織部門要當好選人用人的“伯樂”,練就一雙善于識人的“火眼金睛”,量能用材、用得其所。同時,也要開啟精準掃描的“雷達”,對存在苗頭性問題的及時予以提醒、談話、函詢、批評教育,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及時啟動調整程序等,形成警示效應,打消個別干部“不求有功但求無過”“沒有功勞有苦勞”的想法,聚力打造風清氣正的干事創業環境。
打破進與退的“慣例”?!兑幎ā返某雠_,通過“能上能下”的制度約束,讓各級干部樹立正確的“價值觀”“權力觀”,進而極大提升了干部在工作中的干勁和拼勁,更大限度匯聚起奮進新征程、建功新時代的磅礴力量。作為領導干部,當以身作則、率先垂范,銳意進取、開拓前行,充分發揮“頭雁效應”,帶動“群雁”全力以赴投入發展大局,用自己的拼搏與奉獻詮釋初心使命。
推進干部能上能下,旨在激勵干部想干能干,在新征程上忠誠履職、擔當作為。隨著《規定》深入貫徹落實,各級干部定將以更優良的作風、更過硬的本領,投入到推動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中,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征程上奮勇爭先、建功立業。(吳通晟)